梁国雄、黄碧云等14名反中乱港分子被裁定罪名成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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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创 2024-05-30 13:37·观察者网

5月30日,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决,包括梁国雄、黄碧云在内的14名被控“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”的反中乱港分子罪名成立。

30日上午7时36分,第一辆囚车抵达。(点新闻)

据香港点新闻和星岛头条报道,香港47人涉嫌组织及参与“35+非法初选案”,被控“串谋颠覆国家政权”罪,31名被告在审前认罪。余下不认罪的16人受审118天。

2024年5月30日,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决,吴政亨、郑达鸿、杨雪盈、彭卓棋、何启明、黄碧云、施德来、何桂蓝、陈志全、邹家成、林卓廷、梁国雄、柯耀林及余慧明罪名成立。刘伟聪和李予信被裁定罪名不成立。

报道显示,上述47人2020年涉嫌参与“35+非法初选案”,计划在立法会无差别否决财案,迫使香港特首解散立法会及辞职。

星岛头条30日早些时候的报道显示,当天早上8时许,已有大批媒体及200多名公众人士在法院外排队轮候,警方在法院外部署了数百警力,附近一带每个路口均有警员巡逻戒备。

香港警方在法院外部署警力戒备。(星岛头条)

根据香港国安法第22条,被告一旦定罪,若属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者须判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;积极参加者须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;其他参加者须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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